发布日期:2014-05-29 12:22 点击:[] 作者:
一、通常情况下应提交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证书》(A4骑缝装订,总份数不超过10份,带电子版);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电子数据包(请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然后按简易版系统填写说明填写);
3、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登记表》)(直接从登记系统中打印,A4骑缝装订,一式三份)。
二、鉴定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的成果在登记时应补充提交以下材料的相应电子版
1、《2012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登记表》,1000字以内项目说明(说明成果概况、应用前景和水平),尽量通俗易懂,外行能够理解;
2、3-5张说明成果的照片,名括鉴定会场(有专家)1张;
3、项目的PPT文件;
4、科技成果公报。
三、所有电子版材料装在以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至mazhanjun@gsau.edu.cn 和zhangsm@gs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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