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09 21:02 点击:[] 作者:徐兵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甘教厅[2013]70号)进行结项验收。
结项须提交“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符合“免予鉴定(评审)”条件的项目,“申请书”附相关成果附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结题报告。
不符合“免予鉴定(评审)”条件的项目可选择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申请书”附5-7份非完成单位同行专家函审表(须盖公章)、成果附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结题报告;会议评审需邀请5-7位非完成单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申请书”附验收意见、专家组名单、成果附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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