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03 14:18 点击:[] 作者:徐兵
各学院(教学部)、国重实验室: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甘肃省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函〔2025〕178号)要求,为做好学校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范围为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引导计划部分专项。基础研究计划征集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2类项目;创新引导计划征集科技特派员与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科技专员专项、科普能力建设专项3类项目。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科技人才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将在8月中旬另行发布。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甘肃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m.gskeju.cn),选择计划类别(专项),填写对应的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并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6时。
(二)审核提交
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8月23日15时前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完成初审后,导出各计划类别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25年8月23日17时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项目科(躬行楼501室)。
经推荐单位审核、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初审、主管业务处受理后,打印纸质申报书(1份),于2025年8月29日12时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躬行楼501室(未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参与单位要求
1.本校作为申报单位与其它其他联合申报的,需与主要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见附件6),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实施期限等。联合申报协议请于8月11日前,在学校盖章预约系统提交盖章申请,并于8月13日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2.项目参与单位、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校在职在编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在项目预定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以2026年1月1日计算),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学校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执行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申报1项。主持2项及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储备项目。承担定向委托重大(重要)科研任务的,不在计算之内。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申请优秀博士生项目的,需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证明、导师推荐信(附件7)、承诺书(附件8).
(三)其它要求
1.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省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当年项目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2.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3.涉密项目采取线下方式申报,不得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此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合理安排本单位申报进度,按时审核、提交申请材料,对项目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核验。
2.未开通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属二级单位申请账号。
3.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人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举报,受理电话:0931-8834614。
联系人:徐兵、魏鹏 联系电话:0931-7631105
3.2026年创新引导计划科技特派员与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申报要求
附件7:2026年度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博士生项目导师推荐信.doc
附件8:2026年度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博士生项目承诺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8月2日
版权所有 © 甘肃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迎门村1号 邮编:730070
联系我们:(jihuake@gsau.edu.cn) 后台管理